论发展视域下地方行政组织法现状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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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咏梅.论发展视域下地方行政组织法现状与完善[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7,29(1):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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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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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金融学院 法律系,广东 广州,5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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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行政组织理论下的地方行政组织法在立法体例、立法内容及法律体系等诸方面难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足够的立法依据,在发展视域下地方行政组织的范围、职能、构成等有所不同。客观审视地方行政组织法存在的问题,我国有必要完善地方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实现立法内容上的完整性、客观性与严谨性,同时创新地方政府组织法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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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行政组织法 立法体例 立法内容 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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