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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模式的转型
引用本文:韩旭.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模式的转型[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2).
作者姓名:韩旭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印证证明模式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一种典型的诉讼证明模式,它的运行建立在"四个依赖"的基础上,即证明的他向性、证明的一致性、证明的口供性和证明的充分性;传统的印证证明模式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现代刑事证据规则的构建和法官专业化素质的提升,难以胜任日益复杂的诉讼证明任务,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实现证明理念和证明模式的转型,更多地吸收和借鉴自由心证的证明方式,这不仅有利于缓解诉讼证明的困难,而且对建立科学合理的证明标准、促进直接言词原则的实施、培养法官的理性判断能力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印证证明模式  消极影响  自由心证证明模式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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