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的实践、意义与局限——以浙江省安吉县为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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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其才.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的实践、意义与局限——以浙江省安吉县为对象[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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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其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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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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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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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安吉县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全国首个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在立足可操作性基础上,这一《乡村治理工作规范》量化了乡村治理"谁来治理、怎么治理、治理什么、治理效果如何检验"四个方面的工作。《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将乡村治理工作分解为"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等八方面。《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总结了乡村治理的经验,细化了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推广乡村治理的成功实践,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确化水平。《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可能存在忽视乡村具体的社会情境和独有特质、忽略乡村本土的特色治理等局限,需要进一步通过总结具体实践效果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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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治理 标准规范 安吉县 |
Practice,Significance and Limitations of Loc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for Rural Governance——Based on the Practice in Anji County,Zhejiang Provi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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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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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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