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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阶段形态看海峡两岸的刑法立场
作者单位:;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台湾地区的"刑法"总体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突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祖国大陆刑法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强化着刑法的社会保护。不同的刑法立场可以服务于同一部刑法的相同价值目标,而并非水火不容。

关 键 词:犯罪阶段形态  预备犯  不能犯  中止犯  刑法立场

Evolution of the Theory of " Fengqiao Experience" in the New Era——On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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