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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倒挂”的原因及对策
引用本文:侯建军,江涛.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倒挂”的原因及对策[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
作者姓名:侯建军  江涛
作者单位: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福建泰宁365000(侯建军),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福州350007(江涛)
摘    要:文章分析了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倒挂”的原因有五 :一是法律法规在治安案件管辖范围的限制 ;二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与刑诉法要求不统一 ;三是刑事案件增幅大于治安案件 ;四是公安工作考核指标的导向影响 ;五是统计操作上的模棱两可。提出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调整公安工作考核指标、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加强侦防有机融知渗透的四条对策。

关 键 词: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  倒挂  原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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