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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引用本文:郑立勇.论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4(3).
作者姓名:郑立勇
作者单位: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摘    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宗教意识乃是整个社会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都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当社会存在由此过程向它过程转化后,社会意识也必然或迟或早地发生与变化了的社会物质生活相适应的转化。精神现象与物质现象适者存,不适者亡,这是一切社会精神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当然也是宗教意识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本文将从原始宗教、神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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