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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警察职务不作为犯罪的不作为行为
摘    要:关于不作为成立要件,我国采用不作为客观方面"三要件说"为通说观点。可是,对于不作为"三要件说"的研究尚未完备,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又存在着自身缺陷,再加上警察的特殊社会身份,导致在认定警察职务不作为犯罪时,法官对不作为行为的认定掌握了过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关于不作为,德国学者克劳斯·罗克辛认为不作为取决于行为的预期和行为人的行为能力两个条件。罗克辛教授的观点,是我国通说采用的不作为客观方面"三要件说"的深化,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把握警察职务不作为犯罪的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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