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情立法——中西法律中的容隐制的情感本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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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发展.缘情立法——中西法律中的容隐制的情感本源[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17(3):4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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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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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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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容隐制作为中西方的一种普遍的法律建制,从本源处回应着生活中容隐行为的普遍性。通过对容隐现象与容隐制的解读,可揭示出情感的本源性;进而从本源情感出发,将情与德、情与法相互勾连,可引出一个建构和谐社会的发生序列:缘之以情,导之以德,齐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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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容隐制 法治 德治 情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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