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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应确立监事机构诉讼权
引用本文:吴斌.我国公司法应确立监事机构诉讼权[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41-43.
作者姓名:吴斌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监事机构诉松权是法律平衡公司董事会与监事机构之间因权利中心转移造成监事机构监督乏力,股东权益遭受侵害后无从救济的两难境地的精巧设计和解决办法,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职能弱化,存在明显漏洞,现行法律难敷应用,故应及时确立公司监事机构诉讼制度。

关 键 词:监事机构诉讼权  可诉性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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