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德国证明责任分配学说论纲
引用本文:李磊.德国证明责任分配学说论纲[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5):91-94.
作者姓名:李磊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证明责任分配是研究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证明责任自在德国诞生以来,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先后在方法论上形成了两大流派,即特征事实分类说和法律要件分类说,其中待证事实分类说又分为消极事实说、推定说和外界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又分为基础事实说、完全性说和规范说。规范说自德国著名法学家罗森贝克提出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成为不可撼动的官方学说。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法学家针对规范说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反思,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概然性说等证明责任分配新说。纵观德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各种学说,究其本质,乃是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标准,是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以何为主)。本文主要对这一脉络给以简要阐明。

关 键 词:德国  证明责任分配学说  证明责任  待证事实分类说  法律要件分类说  规范说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