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民事优先权的立法原则与体系构想——兼论各民事优先权顺位及其协调
引用本文:陈琳,陈志兴.论我国民事优先权的立法原则与体系构想——兼论各民事优先权顺位及其协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4):36-39.
作者姓名:陈琳  陈志兴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摘    要:我国《物权法》已于3月1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然而,在此之前被人们广泛关注的"民事优先权"却依然没有在《物权法》中以单项权利的形式得到定义和规范,这与人们对民事优先权的性质认识息息相关.文章以此为视角,通过考察国外相关立法指出,民事优先权是独立的权利,其优先权顺位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总原则和技术原则,并提出在我国民法典立法中建立"总分式"民事优先权体系的立法构想.

关 键 词:民事优先权  优先权顺位  立法原则  体系构想
文章编号:1008-8628(2007)04-0036-04
修稿时间:2007年4月2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