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研究初步(三) |
| |
引用本文: | 陈云生.大赦研究初步(三)[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3-9. |
| |
作者姓名: | 陈云生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100072 |
| |
基金项目: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干部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
| |
摘 要: | 大赦作为非常规也非极端的政治法律形式和手段,具有其他任何政治法律形式和手段不可替代的价值与功能,大赦作为或应当作为宪法规定的内容和宪政制度,在现时仍有续存或重建的基础和必要。加强对大赦理论的研究。将其形塑成为现代的宪政制度,具有宪法学术的重大意义和宪政实践的参考价值。
|
关 键 词: | 大赦 价值与功能 宽容 赦免 社会纠纷 调节机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