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保障语境下的行政行为选择自由——以公共行政民营化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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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向和,袁立.人权保障语境下的行政行为选择自由——以公共行政民营化为例[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1(4):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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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向和 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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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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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行为选择自由是行政法学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最新成果,有着充分的公法保障和私法基础.而作为公法领域私法化特例的公共行政民营化,与行政行为选择自由相互交融,二者以人权保障为契合点,是人权保障在行政法学领域中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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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公共行政 民营化 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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