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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归责原则和赔偿标准
引用本文:陈国勋.析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归责原则和赔偿标准[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5(3).
作者姓名:陈国勋
作者单位: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办公室
摘    要: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标准,是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赔偿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对国家机关和赔偿请求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关于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从《国家赔偿法》的上述规定分析,违法责任原则具有如下构成要素:第一,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第二,违法是构成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前提.这里的“法”应作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作为国家法律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第三,违法行为必须是发生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非职权行为,即使违法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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