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再社会化模式研究——以社区矫正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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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贵忠,周小稚.服刑人员再社会化模式研究——以社区矫正为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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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贵忠 周小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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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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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要适应社会,需要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种转变过程叫社会化过程,其结果可能对社会有益或有害。服刑人员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在该转变过程中,其缺乏正确的认知和引导,以致作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需要对其再社会化,重新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同监禁刑相比,融入了更多的人道主义理念。将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中,通过社区资源教化服刑人员,帮助其再社会化,不仅在惩罚犯罪的基础上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利于实现我国的刑罚目的——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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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服刑人员 再社会化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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