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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上构成国家行为的基本原则——以联合国《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为线索北大核心CSSCI
引用本文:张磊.论国际法上构成国家行为的基本原则——以联合国《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为线索北大核心CSSCI[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6(2):88-95.
作者姓名:张磊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200042;
摘    要:国际社会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构成国家行为存在较大分歧。在这个问题上,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历经半个多世纪研究和编纂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权威的成果。以该草案作为线索,我们可以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责任的法律制度归纳为四个基本原则,即国家整体负责原则、国家实际意志原则、国家责任追认原则以及越权行为不免责原则。这四个原则在联合国的文件和国际法司法实践中均有体现,同时又有诸多细节问题值得推敲。

关 键 词:国家责任  国家行为  国家整体负责  国家实际意志  国家责任追认  越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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