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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引用本文:张国瑞,谢晓.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作者姓名:张国瑞  谢晓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陕西省西安市,710063,西北政法学院!陕西省西安市,710063
摘    要:关于侵害生命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学说有多种,但都有其或大或小不可解决的逻辑矛盾。在侵权行为损害论中,由生命侵害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占据着核心的位置,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一、生命权保护的历史沿革在古代习惯法时期和古代成文法初期,对于侵害生命权的法律救济,主要是血亲复仇制度。当一个人被他人杀害,被害人的血亲有权将杀人者处死,以报血仇。这种复仇必须公开进行,或者以某种方式使人明白为何实施复仇,秘密进行是不允许的。复仇者在报复杀害杀入者之后,必须将杀人凶器留置在死者身上,以证明复仇者的行为。在古…

关 键 词:生命权保护  损害赔偿  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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