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财产权利应优先于国家行政权力——从城市房屋拆迁看行政法上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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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毅,刘芳.公民财产权利应优先于国家行政权力——从城市房屋拆迁看行政法上的缺失[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5):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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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毅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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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33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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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房屋拆迁既涉及到被拆迁人、拆迁人、社会公共等诸多利益,又牵涉到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等诸多领域,也影响到被拆迁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民事财产权利等许多方面权利.而长期以来,有关拆迁的行政法规的缺陷和不足已严重影响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立法、行政救济和司法审查的缺失,但更重要的是缺失公民财产权利优先于国家行政权力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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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拆迁 公民财产权 行政法 缺失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4)05-0070-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6月9日 |
Citizen's Property Right Has Priority to the State Administrative P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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