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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警察分级分类培训
引用本文:李小强.论人民警察分级分类培训[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5):123-125.
作者姓名:李小强
作者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培训处,江西,南昌,330043
摘    要:《公务员法》的实施为公安机关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依法对人民警察分级分类训练进行重新认识是法律的要求,是培训正规化的需要。只有做到四个“结合,”才能找准分级分类训练的切入点。在保留初任培训不变的情况下,按职衔级进行分类,按职分级分类,按衔分级按警种分类;将专业训练并入警衔晋升培训;增加专业技术训练和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 键 词:分级分类  警察培训  四个结合  思路
文章编号:1008-8121(2006)04-0123-03
修稿时间:2006年5月29日

On Classified and Categorized Training of Police
LI Xiaoqiang.On Classified and Categorized Training of Police[J].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2006(5):123-125.
Authors:LI Xiaoqia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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