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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安工作为视角浅析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引用本文:李荣辉.以公安工作为视角浅析国家赔偿法的修改[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0(4):42-46.
作者姓名:李荣辉
作者单位: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摘    要: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将赔偿的原则改为不法原则,增加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细化了赔偿程序,增加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取消了赔偿前的不法确认程序,增加赔偿项目和数额等内容。适应修改,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树立强化尊重人权、注重程序、证据为上、及时纠错的意识,以达到文明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的目的。

关 键 词:国家赔偿法  修改  公安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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