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探究——以罗森贝克规范说为分析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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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磊.诉讼时效抗辩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探究——以罗森贝克规范说为分析路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6):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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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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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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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民事诉讼实体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后期研究成果(18BFX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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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诉讼时效抗辩如何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分配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时效的证明责任应该分配给权利人(原告),另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时效的证明责任应该分配给义务人(被告)。以上两种观点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诉讼时效抗辩是依据抗辩权产生的一种典型的权利抗辩,应当由提出抗辩事实的当事人,对该事实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有关抗辩事实主要包括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经继续计算或重新计算后届满;如果上述事实由权利人主张,则由权利人承担证明责任,如果由义务人主张,则由义务人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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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时效 抗辩权发生主义 证明责任分配 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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