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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与自然人之共同犯罪
引用本文:
李辉.论单位与自然人之共同犯罪[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作者姓名:
李辉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摘 要:
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作为单位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 ,由于行为双方身份上的差异 ,导致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观的共同故意和客观的共同犯罪行为为其认定条件。刑事责任要在正确认定主犯、从犯或者教唆犯 ,胁从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关 键 词:
单位
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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