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警务和公安的概念及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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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惠章.论警察、警务和公安的概念及其关系[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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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惠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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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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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警务、公安这三个词并非同一概念。警察是指为了维持治安、调查违法行为而组织起来的人员,是对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警务实际上是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是警察的行为活动,也就是警察做什么、怎样做。公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无产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以强制性实力维护国家、社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及其公安工作中,总是把公安和警察、把公安工作和警察事务这两组词在使用上相互置换,不加区别。事实上,警察、警务、公安三这边之间既有区别,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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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 警务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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