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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呼唤精神损害赔偿
引用本文:金怡.国家赔偿呼唤精神损害赔偿[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1):59-61,74.
作者姓名:金怡
作者单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北京,102202
摘    要:从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只赔偿相对人的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不赔偿其他权利,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的现状,可以看出国家赔偿制度的缺陷.目前,国家赔偿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已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既要遵循法官自由酌量、区别对待、适当限制等原则,还应考虑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后果、受害人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状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诉讼时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受害人住所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具体因素.

关 键 词:国家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制度  因素  经济发展状况  住所  财政状况  诉讼  侵权行为  过错  职业状况  地位  社会  程度  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  原则  适当限制  法官  缺陷  现状  精神损失
文章编号:1672-4127(2004)01-0059-03
修稿时间:200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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