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语言的区别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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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学平,成凤林.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语言的区别与联系[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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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学平 成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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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
(张学平),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成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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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文的行文方向有三类,即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行文方向不同,行文单位与对方的工作关系便不同,公文的语言也应有所不同。 一、上行文语言应谦逊。 上行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和一些专门向上级机关递送的简报等,是下级机关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请示问题、提出建议的工具和手段。其最终的决定权,包括对事物最终的判断,都是由上级机关做出的,这是双方工作关系决定的。因此上行公文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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