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实施治安处罚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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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建邻.正确实施治安处罚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1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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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建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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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第十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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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治安管理处罚和林业行政处罚均属国家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制裁。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治安管理处罚是国家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而林业行政处罚则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森林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中,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是很有必要的,会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积极作用。这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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