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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刑法规制之完善——兼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
引用本文:王英霞.“危险驾驶”刑法规制之完善——兼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6):82-86.
作者姓名:王英霞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随着《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的设置,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向前迈进了一步。然而由于危险驾驶罪立法设置在罪名、罪状、法定刑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致使司法人员对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在适用法律上仍无所适从。本文拟从这些问题入手谈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之完善,以期对刑事立法与司法有所裨益。

关 键 词:危险驾驶  风险社会  交通肇事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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