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证据偏在使得诉讼中原告收集证据难的问题更加凸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被告收集证据能力产生了巨大差异,造成了原被告诉讼中实质上的不平等。针对环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偏在的问题,英美等国扩大证据开示的范围,德日等国则注重扩大文书提出命令的适用范围并建立起诉前的证据收集制度,这些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环境民事诉讼中证据偏在所导致的实质不平等,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改革措施对我国证据收集制度进行改革,消除原被告双方证据收集能力的巨大差距,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被告的实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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