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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引用本文:代杰.以法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4(1):117-120.
作者姓名:代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009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法学会重点研究专项项目《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CLS10-9)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治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民主性,对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有突出优势。应当以实施环境风险评估、推行污染治理合同服务、落实政府环保职责、开展环境损害赔偿为切入点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增设“环境风险评估”专章,对环境风险评估范围、实施和效力等作出规定。应当推进污染治理合同服务立法,利用社会力量治理污染。应当在《环境保护法》中增设“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专章,从而落实政府的环保职责。应当在《环境保护法》增设“环境损害赔偿”一条,对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告、诉讼请求、证明责任、赔偿金的使用等作出规定。

关 键 词: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环境风险评估  污染治理合同服务  政府环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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