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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欧盟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朱振华.论欧盟的法律性质[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7(5):75-78.
作者姓名:朱振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本文在对欧洲共同体的法律性质和共同体之外欧盟其他领域合作的性质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论证了欧盟体制上的复杂性:超国家性质与政府间性质的结合体。随后进一步从联邦和邦联的角度分析了欧盟的性质,并得出结论:欧盟既不属于联邦,又不属于邦联,而是联邦与邦联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属于一种新型的国家集团。

关 键 词:欧盟  欧洲共同体  超国家性  国家集团

On Legal Characters of European Union
Authors:Zhu Zhenhu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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