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党章中两处历史性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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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新现.十七大党章中两处历史性的修改[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1):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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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新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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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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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七大党章对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做了修改,增加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以及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两处,这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中央政治局与地方党委接受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维护党的权威,发挥党章和党代表的作用,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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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章 党内民主 监督 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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