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行政处罚的目的
引用本文:熊樟林.行政处罚的目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0(5).
作者姓名:熊樟林
摘    要: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目的,意义重大,关系到多个具体制度的走向判断,与行政处罚的概念标准、制裁对象、证明标准、制裁力度等多个议题密切关联。在我国,将报应论作为行政处罚的目的理论,一直是传统理论的核心。但是,这一认识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以及新型制裁行为的出现,正面临被逐渐解构的危险,新近理论研究强烈要求添加“恢复”“预防”等目的要素,确立预防论的目的理论,从而应对风险社会的规制需求。结合报应论和预防论的理论要义以及我国行政制裁多元化制度现状,行政处罚的目的应当作限缩解释,仍应围绕报应论建构行政处罚的目的体系。预防论尽管有可能是《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但并不适宜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而只是次要目的,并且需要遵守相应的限制性规则。

点击此处可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