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权人主导的企业重整程序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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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兴燕,成华军.论债权人主导的企业重整程序探析[J].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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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燕 成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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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 北京1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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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企业重整程序已不能适应形式的要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以债权人主导对濒危企业进行重整的模式是切实可行的。文章探讨了包括重建债权人的议事组织、设立牵头债权人和债权人会议的执行机构、取得债权人及其股东的承诺、形成债权人的合意、确定重整方案等在内的债权人主导的企业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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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重整 破产 债权 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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