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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取得时效制度的基本理论
引用本文:陈泽辉.论取得时效制度的基本理论[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73-78.
作者姓名:陈泽辉
作者单位:湘潭教育学院,湖南,湘潭,411100
摘    要:取得时效制度可以维护既存的社会秩序,解决纠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效率;促进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司法尊严,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取得时效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占有,善意占有,持续占有,占有的标的物需为他人之物,占有需经过一定期间。

关 键 词:取得时效制度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计算规则
文章编号:1008-7575(2007)06-0073-06
修稿时间:2007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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