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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在《SPS协定》中的适用
引用本文:张卫华,李春伟.试析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在《SPS协定》中的适用[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5):119-124.
作者姓名:张卫华  李春伟
作者单位:1.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2.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是 GATT/WTO协议的基石 ,但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卫生安全 ,在《SPS协定》中允许成员方对这两项非歧视性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偏离。本文首先阐述了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 ,接着对《SPS协定》在 GATT/WTO协议中的地位及其与 GATT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最后结合 WTO中的具体案例 ,集中论述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在《SPS协定》中的适用情况 ,详细分析了这种“较软的”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义务的特点。

关 键 词: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SPS协定》
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5-0119-06
修稿时间:200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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