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取得时效的价值与体例
引用本文:赵转.取得时效的价值与体例[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3):88-91,138.
作者姓名:赵转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我国民法现行的单一时效体例的缺陷已经凸现出来 ,取得时效的建立势在必行。建议我国民法典采区分并存的时效体例 ,将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分别规定 ,并将取得时效规定在物权编的总则部分。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价值  区分并存  体例
文章编号:1008-6951(2004)03-0088-04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