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友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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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婷.论友善[J].延边党校学报,2015(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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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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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央民族大学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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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友善可以从道德和品德两个维度上来理解。作为道德的友善,即道德规范意义上的友善,具有社会的属性,是指个体在处理与他人它物的关系时所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主要表现为友善待人、友善对己、友善爱物三种基本形式。作为品德的友善,即道德品质意义上的友善,具有个体的属性,是指个体与人与物友好互助的个性或人格,由个体友善认知、个体友善情感和个体友善意志三方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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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友善 道德规范 道德品质 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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