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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
引用本文:张涛.试论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J].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3(2):24-27.
作者姓名:张涛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贵州贵阳550001
摘    要:证据开示是现代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实持化的必备程序,作为法治国家对抗式刑事诉讼模式中的一项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应由1、证据开示的主体、范围;2、证据开示的时间、地点、运作方式;3、证据开示的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及监督等三部分内容构成。

关 键 词:中国  刑事诉讼  对抗制审判  证据开示  制度  制度设计  开示范围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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