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 立法要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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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会幈.西部大开发 立法要先行[J].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4):91-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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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会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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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铜仁55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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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部大开发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而且需要法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西部大开发,立法需先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西部开发的地位、资金筹集、人才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等几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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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大开发 立法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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