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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例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法医学分析
引用本文:樊爱英,李彩霞,刘红军,李保平.19例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法医学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3):160-161.
作者姓名:樊爱英  李彩霞  刘红军  李保平
作者单位:1. 新乡医学院法医教研室,河南,新乡,453003
2.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53000
3. 新乡县公安局,河南,新乡,45300
摘    要:<正> 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是指在交通事故中颅脑遭受直接或间接外伤后,所产生的各种精神障碍。该类案例在法医学评残鉴定中较为常见。本文作者对1996年8月至2000年8月鉴定的19例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伤残评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探讨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伤残程度评定的要点。

文章编号:1001-5728(2002)03-0160-02
修稿时间: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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