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立性心肌炎引起猝死的法医学鉴定(附五例尸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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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玲莉,胡俊.孤立性心肌炎引起猝死的法医学鉴定(附五例尸检报告)[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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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玲莉 胡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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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病理学教研室!武汉,430030,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病理学教研室!武汉,4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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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孤立性心肌炎(isolatedmyocarditis)在心血管系统疾病中并不少见,由于本病可致猝死,故在法医病理学鉴定工作中常可遇到。一般对那些病变典型,有相应临床表现的案例,鉴定并不困难,但对病变程度较轻,又无相应临床表现的猝死案例,在死因诊断时往往出现分歧。作者复习本室30余年来尸检诊断为孤立性心肌炎猝死的案例,并选择部分因急性暴力死亡尸检案例的心脏标本作对照,结合文献,对该病猝死的法医病理学诊断问题进行探讨。材料与方法1.5例孤立性心肌炎猝死者的心脏。分别在其左室、乳头肌、右室取材,石蜡切片,HE染色,镜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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