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剪刀刺伤鼻翼部致视神经损伤法医学鉴定1例
引用本文:柳大勇,韩卫,顾珊智,陈腾,贾小俤,张秦初.剪刀刺伤鼻翼部致视神经损伤法医学鉴定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22(2):130.
作者姓名:柳大勇  韩卫  顾珊智  陈腾  贾小俤  张秦初
作者单位:1.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警大队,陕西,西安,710002
2.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法医系,陕西,西安,710061
摘    要:1案例资料李某,男,34岁。2005年8月22日下午2时许,被人用理发剪刀刺伤鼻部右侧。检查见外鼻右侧鼻翼处有一斜形长约3cm裂口,深及鼻腔,左眼无光感。右眼视力正常,眼底检查未见明显异常。鼻窦冠状位CT示:蝶窦、筛窦、上颌窦积液。同年8月24日CT示:左侧视神经管近蝶窦侧壁可见骨皮

关 键 词:法医学临床  外伤性视神经损伤  外鼻损伤
文章编号:1001-5728(2007)02-0130-01
修稿时间:2006年1月9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