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仵作职业研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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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瑞亭,周安居.我国仵作职业研究(1)[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2,27(5):428-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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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瑞亭 周安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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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福州,350003 2. 福建省公安厅刑技总队,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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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仵作是我国法医检验史上特殊的职业,历史上对仵作及其职业演变评价不一,本文综合史料和文献记载进行专题论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1古人尸体认识和官府仵作职业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尸,人死未葬曰尸。在床曰尸,在棺曰柩。"据《国语.晋语六》记载:"陈尸以示众曰尸。杀三却而尸诸朝。",古人认为在葬礼中尸体不是尸体,而是死者。正常死亡都有其特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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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 法医学史 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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