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医尸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 |
引用本文: | 麻永昌.当前法医尸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4(3). |
| |
作者姓名: | 麻永昌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北京,100038 |
| |
摘 要: | 我国法医尸体检验工作,在刑事、民事诉讼和非正常死亡的死因判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作者从许多信访、上访和重新鉴定的案例中也发现,一些案例之所以成为“老大难”的案件,多源于初检的失误,其主要问题如下。一、尸检不全面先入为主或满足于发现一种能构成死因的变化而不作全面系统解剖,结果漏掉了真正的死因。如一婴尸原结论患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致死,后经开颅证明死于闭合性颅脑损伤(他杀)。可见,不排除暴力死因绝不能鉴定摔死或一般病死。二、观察不细致肉眼观察是法医尸体检验的关键性第一步,是其他任何仪器不能取代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