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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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邓娇.浅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J].中国律师,2012(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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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邓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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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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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惩罚性赔偿主要是美国法中与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项特殊民事赔偿制度,它通过让加害人承担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以达到惩罚和遏制严重侵权行为的目的。但由于该制度本身存在诸如合宪性以及过高的赔偿数额等问题,也是英美法系一直以来颇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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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 民事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 实际损害 赔偿数额 补偿性赔偿 不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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