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底起几乎在全国范围内肆虐的“非典”如今已“威风不再”,渐渐为人类所控制。“非典”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更是打破了正常的民商事活动秩序,因“非典”冲击而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呈增多趋势,给“非典”界定法律性质势在必行。对于“非典”性质,起初有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两种不同的观点,渐渐形成的一种主流观点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笔者认为笼统地界定“非典”系可构成情势变更的事由有所不妥,应针对“非典”的不同影响作出不同的法律性质界定。一、从“非典”说起笔者认为,根据“非典”本身的特性及“非典”对相关合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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