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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在侵权行为法上的轻与重 侵害生命权的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引用本文:江平华 ,刘生亮.生命权在侵权行为法上的轻与重 侵害生命权的非财产上损害赔偿[J].中国律师,2003(4).
作者姓名:江平华  刘生亮
摘    要:众所周知,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的客体是生命,生命是自然人物质人格的集中体现。致人于死亡时,即构成侵害他人之生命权。在侵害生命权的非财产上损害赔偿方面,存在争议的问题是:其一,请求权人的范围问题,即哪些人可以提起非财产上损害赔偿之诉;其二,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内容,即客体范围问题;其三,非财产上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继承性问题。分别阐述如下。关于请求权人及损害赔偿之内容那种认为已经死亡的人不会遭受任何损害的观点,听起来不管有多么可笑,但却是各国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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