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案件办理机制之现状与前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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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志坚.认罪案件办理机制之现状与前瞻[J].中国律师,2009(10):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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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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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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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简易程序,用6个条文对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案件、庭审程序、审理期限和变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可以说此简易程序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出现,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上一次历史性的突破。但由于法律条文简略,缺乏可操作性,其立法目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分流案件等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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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办理 《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现状 认罪 简易程序 审判组织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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