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初探
引用本文:吴高臣.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初探[J].中国律师,2004(8):72-74.
作者姓名:吴高臣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2003年2月17日网络游戏《红月》的玩家李宏展突然发现辛苦两年获得的装备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经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这就是轰动一时的“2003中国网游第一案”,位列百家媒体评选的2003年中国互联网界十大有影响力事件第九位。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玩家之间是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虽然虚拟的设备是无形的。又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玩家参与游戏需要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都要用货币购买,这些都反映出虚拟装备的价值含量。由于虚拟装备的价值无法参照现实生活中的同类产品。为公平起见,法院认为原告丢失的物品可由被告通过技术操作进行恢复。法院从服务合同角度出发保护了玩家李宏晨的利益,其做法可资借鉴。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问题:虚拟财产是财产吗?虚拟财产是否应当得到法律保护呢?

关 键 词:虚拟财产  法律保护  法律性质  财产形式  法律保护  法律救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