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在国际金融危机下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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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欣新,尹正友.《企业破产法》在国际金融危机下的积极作用[J].中国律师,2009(8):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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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欣新 尹正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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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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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破产制度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开始建立已有20余年,但至今仍存在将破产视为一种消极性的法律制度的误解。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应当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积极调整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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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破产法》 国际金融危机 《企业破产法(试行)》 破产制度 法律制度 法律环境 经济发展 消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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